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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信用东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1-03 10:30 打印

关于进一步加强风险分级管控

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单位:

为将《东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东政办字〔2017〕8号)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化“两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两体系”建设是由过去被动防事故向主动防隐患的转变,是实现安全生产关口前移的重要载体和抓手。要通过隐患排查减少存量隐患,通过风险管控预防产生新的隐患。2017年,我市“两体系”建设要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建立完善风险管控档案。组织企业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明确监管部门和责任人员,建立覆盖各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风险“一县区一册”、“一行业一册”。二是开展“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隐患精准化排查治理。2017年上半年,组织各县区在有产业代表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制定企业基础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和清单,下半年在全市各行业企业推广。三是按照标杆先行、全面铺开的原则,在全市初步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省级标杆企业在今年6月底前,市级标杆企业在今年7月底前,县级标杆企业在今年8月底前,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在今年年底前,都要按照“两体系”建设要求,全面完成风险点的排查、确认、管控、风险公告警示、排查消除隐患等相关工作,并将“两体系”融合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中,融合到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全要素中,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工作措施

(一)坚持分类施策。根据企业所属行业特点、危险程度、生产经营规模,分别采取措施予以推进。对高危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坚定不移的抓好标杆企业创建,推进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对一般企业,全面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坚决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对于规模小的企业、夫妻店,督促企业抓好风险点排查,有效管控风险点

(二)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两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必须抓好培训工作,普及理论知识,传授工作方法,培养专业人员队伍。今年,全市要以《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和省政府安委会即将出台的各行业企业“两体系”建设细则和实施指南为指导,加强对政府监管人员和企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为“两体系”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两体系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利用两体系”建设专业骨干和师资力量,精心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监管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者及广大员工的风险管控知识培训,使政府监管人员和企业人员全面了解各行业领域风险管控“两体系”建设细则和实施指南,掌握创建方法和措施,提高各类人员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特别要突出对基层员工的教育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专家现场授课等多种方式,让每一名员工了解本企业、本车间、本班组、本岗位的安全风险和职业危害,并掌握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三)强化标杆企业示范带动。目前,全市共有标杆企业544家,其中省级标杆企业12家,市级标杆企业289,县级标杆企业243家。各级各部门要将标杆企业创建作为深化“两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将其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相结合,抓牢抓实,强力推进。一是要进一步扩大创建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批发、冶金有色、涉氨涉粉、橡胶轮胎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火力发电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其他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要全部开展标杆企业创建,力争6月底前全市标杆企业数量有一个大的提升二是要精心培育。采取靠上指导的方式,督促企业按照所属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以及《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不断提升两体系建设水平。三是强化示范带动。要吸收借鉴外地市经验,特别是承担省级风险管控实施指南编制企业的做法,在我市重点行业企业中,培育一批“两体系”创建典型,形成一整套可借鉴、可复制的做法和经验,在此基础上,通过分行业召开现场会等方式,组织中小微企业到同类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学习,把标杆企业的经验做法复制到本企业,并结合本企业的工艺、设备、环境等特点,建立起适合本企业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方法。

)加强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各级各部门要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并强化风险监测和预警。在征求专家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安全风险警示样本(试行,见附件1),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警示牌样本内容在企业推广使用,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风险点分别用红、橙、黄、蓝四色表示。2017年底,企业要在所有风险点位置设置安全风险警示牌。

严格专项执法检查。新修订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把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机制,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今年5月1日将正式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条例》将“两体系”建设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要结合企业风险等级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和方案,确定执法检查频次和重点内容,实行精准执法检查。要多措并举,通过集中执法、异地检查、抽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各行业企业开展“两体系”专项执法检查,对企业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落实的,要按照《条例》规定严格依法查处。

)推行“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隐患精准化排查治理实施“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隐患精准排查是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监管效能的有效手段。为稳妥推进该项工作,市里确定了18家危化品生产企业作为试点企业(名单见附件2),采取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模式予以推进。各县区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制定推进计划,加大指导力度,每家试点企业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盯上靠上,督促指导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明确企业各层级、各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定企业隐患排查标准和岗位隐患排查清单,并结合运行情况,督促企业对标准和清单及时予以修订完善。试点企业“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标准和清单的编制工作原则上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在此基础上,市里组织专家对各试点企业编制的标准和清单以及运行效果进行审核,提出修订意见,最终形成有指导意义的基础性隐患排查标准和清单。条件成熟后,将这项工作在全市各行业企业中进行推广。

、工作要求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去年1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作为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研究专门措施予以推进。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单位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树立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强力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两体系”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两体系”建设顺利进行。

严格督导检查。市安委会确定,2017年,不论是包县区督查,还是在各行业部门的专项督查中,都要将“两体系”建设作为今年督查工作的重点,对各县区工作推进情况、企业“两体系”建设情况、标杆企业创建等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督查,定期通报督查情况,传导压力。各县区要参照市里的做法,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督查计划,适时对所辖镇街、部门和企业“两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调度考核为强力推动“两体系”工作在全市的顺利开展,市安委会确定,将“两体系”建设情况纳入2017年度对县区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和乡镇、企业两个量化管理考核,对相关考核细则和量化管理标准重新进行修订,加大“两体系”建设考核权重,提高分值,严格奖惩措施,进一步压实责任。同时,建立“两体系”建设定期调度通报制度,重点调度各单位工作部署开展情况、标杆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两体系”建设进展情况、风险点排查辨识管控情况、“两体系”专项执法检查等情况,并定期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件1、安全风险警示样本

      2、“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隐患精准排查治理试

         点企业名单

 

人:王琦;联系电话:8350089;

电子邮箱:

                              

  东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47

 

 


附件1:

安全风险警示牌(样本)

 

 

 

 

 

 

 

 

 

 

 

安全风险公告栏(x级)

 

 

风险点名称

危害因素及后果

 

 

危害因素:
存在风险:

 

 

 

 

 

 

警示标志及防护措施

管控措施

 

 

 

 

 

 

 

 

 

 

 

 

 

 

责任单位及人员

应急措施

 

 

 

 

 

 

 

 

 

 

 

 

 

 

 

 

 

 

 


附件2:

“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隐患精准排查治理试点企业名单

东营区:

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佳昊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河口区:

东营华联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

东营市科德化工有限公司

垦利区:

东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石化分公司、山东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广饶县:

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东营齐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津县:

山东盛起化工有限公司、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

液化空气(东营)有限公司

东营开发区:

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金岭新材料有限公司

东营港开发区:

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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